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金寨县古碑镇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信号系统设备购置安装项目进行采购。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人民政府
2、集中采购机构: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3、项目名称:金寨县古碑镇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信号系统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4、项目编号:ahjzcg2016-h0907
5、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系统 | 套 | 2 | 72.9 |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6、合格投标人条件:
(1)国内具有电子警察系统及交通信号系统设备生产或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安防产品行业协会出具的安防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经营授权;
(6)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
7、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供应商在采购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下午5:30(金寨县政府采购网注册报名,网址:******,具体报名的方法请参照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的供应商注册和报名方法)
会员******财政局二楼204室;电话:******
9、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拒绝接受。
10、开标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具体地址为:新城区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银行综合楼以南50米)。
11、采购******人民政府
地址:金寨县古碑镇
联系人:汪于启
联系电话:******
12、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财政局二楼)
联系单位: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洋
联系电话:******
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2日附件:
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系统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