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6月30日、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2.近两年内有石化行业的应用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合资或外资独资企业,在大陆设有技术服务机构 4.持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本次投标产品认证级别不得低于A2级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4月1日8:00时至2016年4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北京招标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SOHO9层东侧)(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1日09:0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招标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SOHO9层东侧)。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4月21日09:00时前与李景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绍平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无。 19.投标说明:公告中资质条件为否决条款,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否决投标。。 20.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