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
品目 |
采购单位 | 天津******事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5日 07: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14:00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
预算金额 | ¥621.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8003 |
采购单位 | 天津******事务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富裕大厦底商1-3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003 |
天津
******事务中心 天津
******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agp-2020-c-13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
******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gp-2020-c-138
项目名称:天津
******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21.0万元
最高限价:62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621 | 621 | 其他服务 | 天津******事务中心档案委托管理服务,其中已托管档案共420万卷、新增托管档案共约30万卷。1.已托管档案的服务内容包括:清点、核对、档案电子造册、移库、存储、保管、查询、调阅、保险等。2.新增托管档案的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电子造册、核对、装箱、贴码、封箱、集运、装卸、存储、建档、保管、查询、调阅、保险等。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
******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提交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4日到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方式:投标人须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
******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76号富裕大厦底商1-3层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312
联系方式:022-
******-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2-
******-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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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项目需求.docx******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