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甘泉堡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园林绿化)四标段(原中央大道全段)项目 |
品目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7日 23: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2002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23日 10:30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2002室 |
预算金额 | ¥2383.000000万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 无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靳壮辉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 332-2807?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座20楼20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甘泉堡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园林绿化)四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2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cg-202106
项目名称:甘泉堡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园林绿化)四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甘泉堡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园林绿化)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甘泉堡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园林绿化)四标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1年3月30日-2021年7月2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期内的查询截图,复印件打印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2002室
方式:线下获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期内的查询截图,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2002室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0:3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2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服务中心
地 址: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
联系方式:(0991) 332-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座20楼20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壮辉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