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x2021-04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区生态大街小南屯东沟桥给水管线排迁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1】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管理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净月区生态大街小南屯东沟桥给水管线排迁工程;
2.2招标控制价:
******.49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给水管线排迁工程;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2.6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4.3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将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
******,联系人:姜涛,联系电话:0431-
******,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现场购买: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5)“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6)法人授权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居民身份证;
(7)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
4.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刘工、张工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a4-03室
联系人:姜涛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49元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