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车轮定位设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增车轮定位设备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有限公司 实行招标采购。
1. 招标编号:DZDF0719SB21WP-0232
2. 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设备数量 3台,满足东风商用车全系车型(不含港口等特殊场景运营车辆)车轮定位参数如前束、外倾角、推力角、平行度等参数的检测及相关参数的调整辅助。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28万元整(含13%增值税)。
2.4 部分关键技术条款:
*2.4.1产品参数(此项均为关键项):
(1)车辆最大轴距(第一轴至最后轴):8500mm
(2)车辆第一前桥到第二前桥轴距:1650-2250mm
(3)左右车轮外侧间距:1850-2520mm
(4)左右车轮内侧最小间距:1000mm
(5)轮胎直径:750-1250mm
(6)轮辋尺寸:16 -22.5英寸
(7)车辆底盘最大轴荷:10t/轴
(8)从地面至驾驶员侧窗高度:1700-2200mm
*2.4.2整个设备检测节拍≤167s(8x4车型)(不包括驾驶员和调整工操作时间)。投标时须提供节拍计算说明。
*2.4.3 设备测量精度要求
(1)前束:测量精度± 0.12mm/m (0.4′) 测量重复± 0.06mm/m (0.2′)
(2)外倾角:测量精度± 0.24mm/m (0.8′) 测量重复± 0.12mm/m (0.4′)
(3)前桥1和前桥2平行度:测量精度 ± 0.30mm/m (1.0′) 测量重复± 0.15mm/m (0.5′)
(4)推力角:测量精度± 0.30mm/m (1.0′) 测量重复± 0.15mm/m (0.5′)
*2.4.4非接触式测量传感器:在车行道的两侧各设置二个非接触式测量传感器(简称探针)。安装在自动驱动装置上,沿轨道运动至车轮位置,通过向车轮发射光束收集车轮、车桥数据,从而测量得到每个桥的单独前束、总前束、车轮外倾角等参数,测量过程中非接触式测量传感器与车轮不得有任何接触、不需在车轮或轮毂上加装任何匹配装置或测量装置。测量结果和测量精度不受操作者任何影响。
(上述所附重要技术指标不代表招标文件中全部重要技术指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I卷第五章
4. 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湖北省十堰市
交货地点:湖北十堰东风******有限公司车辆工厂
收货******有限公司车辆工厂
*5. 付款方式: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5.1 合同生效后 1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预付款;
5.2 买方在预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验收款;
5.3 买方在终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在买方收到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终验收款。
5.4 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2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等问题扣除了全部或部分质保金导致卖方预留的质保金不足上述预留比例的,买方有权通过扣除与卖方其他合同中货款的方式进行质保金补足,卖方对此应无异议。
5.5以上每个阶段******银行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70%。
5.6买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买方针对卖方享有的任何属实的账款、赔偿费用或其他债权的金额,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数额及拟扣除的债权种类。
5.7如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其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并且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非接触式车轮定位设备的业绩(按合同签订日期),投标时提供用户清单和联系方式,同时提供满足上述要求至少3台设备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及其对应技术协议支撑内容复印件;
6.2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站(******/shixin/)查询结果为准。如因该网站未及时更新导致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说明,该******委员会审核认可;
6.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在招标人组******集团、下属分子公司及附属单位)无不良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付、项目进度延误、存在质量问题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形,以************有限******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投标时提供无不良业绩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投标人在2021年5月10日20时00分至 2021年5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epmt/login-buy.html)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及平台使用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8.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31日 09时30分。
9.2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9.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10.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有限公司3楼第三会议室
11. 开标方式: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
12. 信息发布媒介
12.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国际招标网(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12.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澄清、变更、补遗、中标结果通知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国际招标网(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4. 注意事项
14.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投标文件、加密递交投标文件及解密投标文件等业务。投标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14.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
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qq群号******)咨询。
14.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15. 说明
本文件中(含附件),标注“*”的为关键性条款,对这些关键性条款的任何一项向下偏离,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关键性条款。
1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4号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邮 编: 442000 邮 编: 442000
联 系 人: 黄习华 联 系 人: 朱涛
电 话: 0719-****** 电 话: 071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1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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