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科学宫2021年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1-06-01 至 2021-06-08 | ||||||||||||||||||||||||||||||||||||||||||||||||||||||||||||||||||||||||||||||||||||||||||||||||||||||||||||||||||||||||||||||||||||||||||||||||||||||||||||||||||||||||||||||||||||||||||||||||||||||||||||||||||||||||||||||||||||||||||||||||||||||||||||||||||||||||||||||||||||||||||||||||||||||||||||||||||||||||||||||||||||||||||||||||||||||||||||||||||||||||||||||||||||||||||||||||||||||||||||||||||||||||||||||||||||||||||||||||||||||||||||||||||||||||||||||||||||||||||||||||||||||||||||||||||||||||||||||||||||||||||||||||||||||||||||||||||||||||||||||||||||||||||||||||||||||||||||||||||||||||||||||||||||||||||||||||||||||||||||||||||||||||||||||||||||||||||||||||||||||||||||||||||||||||||||||||||||||||||||||||||||||||||||||||||||||||||||||||||||||||||||||||||||||||||||||||||||||||||||||||||||||||||||||||||||||||||||||||||||||||||||||||||||||||||||||||||||||||||||||||||||||||||||||||||||||||||||||||||||||||||||||||||||||||||||||||||||||||||||||||||||||||||||||||||||||||||||||||||||
撰写单位: | 辽宁******有限公司 | ||||||||||||||||||||||||||||||||||||||||||||||||||||||||||||||||||||||||||||||||||||||||||||||||||||||||||||||||||||||||||||||||||||||||||||||||||||||||||||||||||||||||||||||||||||||||||||||||||||||||||||||||||||||||||||||||||||||||||||||||||||||||||||||||||||||||||||||||||||||||||||||||||||||||||||||||||||||||||||||||||||||||||||||||||||||||||||||||||||||||||||||||||||||||||||||||||||||||||||||||||||||||||||||||||||||||||||||||||||||||||||||||||||||||||||||||||||||||||||||||||||||||||||||||||||||||||||||||||||||||||||||||||||||||||||||||||||||||||||||||||||||||||||||||||||||||||||||||||||||||||||||||||||||||||||||||||||||||||||||||||||||||||||||||||||||||||||||||||||||||||||||||||||||||||||||||||||||||||||||||||||||||||||||||||||||||||||||||||||||||||||||||||||||||||||||||||||||||||||||||||||||||||||||||||||||||||||||||||||||||||||||||||||||||||||||||||||||||||||||||||||||||||||||||||||||||||||||||||||||||||||||||||||||||||||||||||||||||||||||||||||||||||||||||||||||||||||||||||||||
(沈阳科学宫2021年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护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科学宫2021年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护保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2614 项目名称:沈阳科学宫2021年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附件: 沈阳科学宫2021年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沈阳科学宫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护保养 采购金额:85万元。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365日(以签订合同生效日为准) 服务地点:沈阳科学宫南楼常设展馆(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 付款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沈阳科学宫南楼常设展馆,总建筑面积20000 平方米,展览面积15300平方米,常设展馆共分三层,一层展厅:分为序厅、公共空间(含标志性展项)、基础科学展厅,涵盖 “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及2个实践工作室;二层展厅:分为公共空间(含梦幻剧场、标志性展项)、宇宙奥秘展厅、人体科学展厅,涵盖天文、地理、人体科学等学科;三层展厅:分为公共空间、信息技术展厅,涵盖信息、机器人等学科及1个实践工作室。共有362件/套展品,于2018年10月开馆,周二至周日开馆(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2、采购服务范围:对沈阳科学宫南楼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包括机械类、自动化及机电类、多媒体类展品(一、二、三层展厅362件/套展品及相关附属物、展品相关灯具),相关设备(展厅所有展品设备间内部设备及电气系统),相关环境(展厅环艺装饰面、造型及吊挂造景)及配套智能化类中控系统(中控机房、网络系统、导览系统、app、票务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安检存储系统等所有相关系统软、硬件)的维护维修、易损耗物品更换、固定保养及消耗品(机油、防冻液、润滑油、清洁剂、溶液、3d打印耗材、电器元件、保护用具等,以及维修中的设备补漆、焊接、吊装、切割等)保障服务、运行监测、安全检测等。保障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安全、正常、可靠运行和完好率要求,确保科学宫实现科普服务功能。后附沈阳科学宫展品及配套系统情况表。 (二)项目服务要求 1、运行情况及完好率要求: 保证所服务范围内的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保证正常展示效果,展品月均(每单月)完好率97%(含)及以上。 2、人员组成及岗位职责 本项目要求协保公司驻馆人员正常开馆日(含法定节假日)不少于3人,驻馆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持有相关行业证书,专业须为自动化、计算机软硬件、机械、电气、制造加工等相关专业,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服务团队需具备机械类或电气类等展品及配套系统的维修、维护经验。项目团队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及本科(含)以上学历或技术中级(含)以上职称。工作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协保公司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在沈阳科学宫正常开馆服务期间,负责为沈阳科学宫常设展馆一、二、三层所有展品及配套系统设施设备(含软、硬件),提供巡检、维护、维修服务,保证其安全、正常、可靠运行,达到或优于其原来展示效果和运行效果,保证展品完好率要求。 3、服务时间: (1)协保公司工作人员在馆日上下班时间遵照沈阳科学宫工作时间(含法定节假日)。 (2)根据工作实际及完好率需要,经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同意后,协保公司可以自行安排加班时间。 (3)协保公司须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应做到2小时响应,4小时做出处理意见。如遇突发事件或应急维修,协保公司应按照馆方要求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场处理。 4、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巡检。驻馆工作人员开馆日每天不少于2次对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设施设备(含软、硬件)运行及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每日填写《展品及配套系统运行日检表》,如发现故障及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报修停机,按照沈阳科学宫维修管理程序进行处置。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包含所有负责服务范围内容),做好检查记录,每月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前要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包含所有负责服务范围内容),并出具安全检查报告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 (2)维护。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日常维护主要对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进行除尘、除锈、外观修复、管路疏通、整理、紧固、润滑、更换水质等,检查零配件、活动部件、承力结构、易损件等是否完好,检查接地线、热继电器、开关、保险、安全带等安全措施是否正常,检查各系统软件运行是否正常。定期维护在寒、暑假前各进行一次,对所有展品及配套系统进行全面深度的维护,对日常难以触及到的部分进行拆解维护,对气泵、投影机、电机、电脑等有维保周期要求的设备进行维护,为寒暑假运行高峰期做好准备。对所有电脑、电器件、展品内部、设备间内部、中控机房等须进行年度防火清灰工作。对展品及配套系统相关的计量仪器仪表须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年度安全运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维修。协保公司在维修过程中,原则上需保持展品及配套系统原设计外观、功能和基本结构,如需进行相关功能删减或更改,以及机械结构和电气系统更改变动,必须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提供专项维修方案,并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展品及配套系统维修按照故障类型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 小修指修复或更换指示灯、按钮、开关、手柄等简单零配件,加装或紧固螺丝、螺母、卡簧,润滑或调整机械卡滞、传动结构、部件间隙,粘贴贴纸、说明牌,计算机重启、更换主板电池等恢复性维修操作。小修原则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审定具体完成期限)。 中修指对轴承、齿轮等机械标准零件,集成电路芯片、传感器、内存、显卡、中控g3等电器元器件,电机、气缸、电视机、显示器、投影机、音响等整机部件的拆解维修或更换,以及对单片机、plc、pc等平台软件的重装、配置、设置等恢复性和更新性维修。中修维修前要将维修情况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维修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结束填写《展品故障及维修情况统计表》备案,中修原则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审定具体完成期限)。 大修指改变展品外观,改动传动方式,改造机架结构,更改电控方案,更换plc、单片机、计算机、电路板、屏幕等核心硬件及软件等整体性和系统性维修。大修须上报展品技术部维修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并提供《××展品大修维修方案》,并与维修管理人员共同商讨形成最终维修方案后经展品技术部审批方可进行,维修结束填写《展品故障及维修情况统计表》备案,大修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审定具体完成期限)。 维修程序:协保公司按照巡检发现故障(或科学宫通报故障)、报修停机、维修登记(中修和大修填写)、填写《××展品维修方案》(大修须填写并获科学宫展品技术部批准)、排除故障、检查验收(大修)、开机运行、填写《展品故障及维修情况统计表》(中修及大修填写)的程序进行展品维修。每天下班前填写《展品及配套系统运行日检表》。 (3)协保公司负责为工作人员在维修维护工作中提供相应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劳保用具等,保障维修工作的安全及质量。 (4)展品及配套系统原则上在馆内维修,如需整体或部件出馆维修,须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并填报《沈阳科学宫物品出馆审批单》,获批后方可出馆维修。 (5)在每次维修维护保养服务的同时,对沈阳科学宫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技术解答。 5、措施及方案要求 协保公司要建立健全与服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文件和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维修维护台账和展品维修维护档案,负责做好展品维修维护记录,每月提交一次维修详细记录清单给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 (1)协保公司须针对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修、维护特点制定相应的维修、维护措施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和项目履约需要。其中包括并不限于机械类展项设备维修、维护专项方案,电气类展项设备维修、维护专项方案,多媒体类展项设备维修、维护专项方案,大型标志性展项(一层中厅什么是科学?二层中厅傅科摆)维修、维护专项方案,展项中控智能化系统(中控机房、网络系统、导览系统、app等)维修、维护专项方案及展项中控辅助系统(票务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安检存储系统等)维修、维护专项方案等。 (2)协保公司须针对常设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修、维护日常工作需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满足采购需求和项目履约需要。其中包括并不限于日常巡检工作方案,日常维护工作方案,定期维护工作方案,展品大修维修工作方案,备品备件、耗材采购及管理使用工作方案,外协(委托加工、协助)维修工作方案等。 (3)协保公司须针对寒、暑期及重要节假日观众流量高峰、尖峰等情况制定相应维修、维护工作方案。 (4)协保公司须针对展馆展品及配套系统维修、维护特点,制定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满足沈阳科学宫发生应急、突发情况时对展品及配套系统的保护、恢复功能要求,防止发生人员及相关安全事故。 (三)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不限于) 1、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113-2015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408-201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t 6829-201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一般要求 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 28169-2011嵌入式软件c语言编码规范 gb/t6988-2008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gb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db11 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gb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 gbt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cecs 72: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ecs 89: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及验收规范》 iso/iec11801《客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信息技术国标标准》 en50173《通用布线系统技术欧洲标准》 eia/tia568a《商务楼通用信息建筑布线标准》 gbj79-85《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 eia/tiatsb67《无屏蔽双绞线布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 2、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3、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4、与服务相关的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 5、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四)费用说明及采购要求 1、本项目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和要求所需所有维修(含外协)和易损耗物品更换采购费用以及在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保养用品、耗材、保护用具和设备补漆、焊接、吊装、切割等全部费用。协保公司工作人员日常及节假日加班以及临时增加维保力量沈阳科学宫均不支付费用。 2、协保公司要建立严格的物品采购流程及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所有维修相关采购或加工的零配件、原料、耗材及软件(所有使用软件不能设置加密及升级障碍,归我方永久无偿使用)种类、规格、数量、采购来源、采购价格、产品技术档案及相关技术图纸等要形成报表及材料每月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且满足安全性和环保使用要求;采购要及时,需满足维修更换工作时限。 3、协保公司须将所有更换下来的展品及配套系统整机或零配件上交沈阳科学宫资产管理部处置。 (五)工作考核要求和相应处罚规定 1、日常展品及配套系统维修维护工作要求及处罚规定 (1)展品月平均完好率不低于97%,如未能达标每次(未达标的月份)扣除合同款1万元整,累计3个月未达标(97%),沈阳科学宫对协保单位进行书面警告,累计6个月未达标(97%),沈阳科学宫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2)协保公司工作人员在场馆内工作,须注意自身形象,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面对观众态度客气,收到1次关于工作人员的投诉,扣除合同总款1000元整;每月协保公司累计被投诉超过3次,协保公司须按馆方要求更换驻馆工作人员。 (3)协保公司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将沈阳科学宫资产带出场馆(确需由于维修原因带出场馆情况应先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填写《沈阳科学宫物品出馆审批单》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发现一起扣除合同款1万元整,根据物品的总价值双倍赔偿并取消该工作人员的驻场资格。 (4)协保公司工作人员在场馆内施工和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和馆方签订的《安全防火协议书》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协保公司工作人员应遵守沈阳科学宫相关规章制度,接受馆方维修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如严重违反我馆其他规章制度,发现一起扣除合同款1万元整,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协保公司负责。 (6)协保公司在场馆开放期间对展品及配套系统进行维修、维护过程中,必须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必须设置安全护栏、警示标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开馆期间避免使用升降梯高空作业、大件搬运等危险操作(确需实施应提前上报展品技术部经允许后方可执行),累计发现三次危险施工行为(未经允许)扣除合同款1万元整。 2、展厅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罚规定 (1)展品及配套系统出现故障且由展厅工作人员报修情况时,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须立即采取临时措施,不能扩大事故,尽快恢复运行,并作维修记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达现场的,按100元/次处罚。 (2)因巡视或维保不及时,造成展品出现跑水、冒烟、 漏电、伤人等情况的,并给展品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损伤的, 根据程度对协保公司予以1-5万元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如果出现严重事故(致残、致死,火灾等),沈阳科学宫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协保公司相关责任。 (3)馆内如遇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协保公司维修人员配 合的,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指定现场并迅速作出正确的处 理意见,超过10分钟未到指定现场,扣除合同款1万元整。 3、工作人员行业规章制度处罚规定 (1)协保公司原则上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沈阳科学宫对协保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技术能力不满意,可以要求协保公司更换。如沈阳科学宫没有提出更换要求,协保公司未经允许擅自更换工作人员按5000元/次进行处罚(如确需更换,由协保公司将情况提前上报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2)如遇重大活动、临时接待任务等工作,协保公司必须服从沈阳科学宫相关调遣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造成活动失误、纰漏等问题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 (六)其它事项说明 1、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十一 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期间,协保公司应根据客流压力情况增派工作人员,以满足假期客流高峰时期展品及配套系统维修保障。 2、协保公司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如因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双方或观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况,与馆方无关,且协保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3、协保公司在展品及配套系统维修、维护过程中损坏展馆其他环境及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恢复或照价赔偿,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协保公司承担。 4、协保******办公室及负责的各种设备间、维修间、备品间等房屋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双方或观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况,协保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5、协保公司必须及时处理在维护保养工作现场产生的废弃物等,并运送至指定的合法弃置场所,若因此对沈阳科学宫展品或其他方面造成损失,协保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协保公司须在结束维保周期工作前将所有维保工作期间资料档案以及年度维修情况总结提交给馆方。 (七)验收要求 1、协保公司应保持常设展馆展品月均(每单月)完好率97%(含)以上,服务期内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2、协保公司在考核前须提供考核申请和考核资料,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每个月对展品完好率进行考核,每三个月对协保公司的所有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款项的依据,如果不符合馆方要求,沈阳科学宫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协保公司整改,如果仍然不能达到要求,沈阳科学宫有权终止合同。 3、验收小组构成:馆方将由沈阳科学宫展品技术部、展教活动部、行政办、运维保障部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附件: 沈阳科学宫展品及配套系统情况表 一、展品及附属设施(含公共空间和实践工作室)
二、中控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以签订合同生效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号云顶大厦a座2单元22层(辽宁******有限公司)注:电梯需打电话叫梯0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沈阳市文化演艺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6-2号沈阳艺术大厦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号云顶大厦a座2单元22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 ******银行沈阳八王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健、董瑜、赵立峰、王金山 电 话:024-******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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