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441803-2021-025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新区环境监测站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需求”之“(二)采购项目要求”要求:
1.气相色谱仪(非甲烷总烃)
1.技术参数:
▲.1全微机控制系统,电脑反控,一台电脑可控制N(N≦253)台色谱仪,具有七路温度控制系统。具有双路柱箱控温,8路外部事件事件程序系统。
4.氢火焰检测器(FID)指标要求:
4.1 氢火焰检测器(FID)检测限:≤3.0×10-12g/s (n-C16)
4.2基线噪音:≤5uv
4.3基线漂移:≤50uv/30min
4.4线性范围:线性范围:>107
8.智能吸附法VOCS采样仪
取样管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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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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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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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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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温度设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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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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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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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管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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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特殊规可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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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管有效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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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m(特殊规可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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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气袋采样器
1.用途:仪器是应用气袋法采集温度低于150℃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和部分VOCs等挥发性有机物。
2. 执行标准:
HJ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HJ 604-2017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732-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905-2017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技术要求 :
3.1适配气袋容积范围广,可容纳1L~12L多种型号的采样气袋(气袋建议选用表面光滑程度和化学惰性相当于或优于聚氟乙烯薄膜(PVF)等采样气袋);
3.2主机和真空箱分体式设计,搭配更为灵活;
3.3取样管和真空箱气路及真空箱内气路可更换,有效避免采样残留对下次采样的影响;
3.4优选高负载大流量采样泵,可自由调节采样流量大小,能极大地缩短采样时间;
3.5采用被动采样法,气流单向流通,样气直接进入气袋,无污染过程和泄露损失;
3.6内置可充电高能锂电池,支持长时间工作;
3.7内置电子标签,可与仪器出入库管理平台软件配合实现仪器智能化管理。
4.配置要求 :主机、真空箱、烟气预处理器、三脚支架、12L气袋、电源适配器
现更正为:
1.气相色谱仪(非甲烷总烃)
1.技术参数:
▲.1全微机控制系统,电脑反控,一台电脑可控制N(N≦253)台色谱仪,具有七路温度控制系统。具有双路柱箱控温,8路外部事件时间程序系统。
4.氢火焰检测器(FID)指标要求:
4.1氢火焰检测器(FID)检测限:≤3.0×10-12g/s (n-C16)
4.2基线噪音:≤5uv
4.3基线漂移:≤50uv/30min
4.4线性范围:线性范围:>107
8.智能吸附法VOCS采样仪
取样管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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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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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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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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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温度设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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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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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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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管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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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特殊规格可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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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样管有效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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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m(特殊规格可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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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容量真空箱气体采样仪
1.用途:仪器是应用气袋法采集温度低于150℃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和部分VOCs等挥发性有机物。
2. 执行标准:
HJ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HJ 604-2017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732-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905-2017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技术要求 :
3.1适配气袋容积范围广,可容纳1L~12L多种型号的采样气袋(气袋建议选用表面光滑程度和化学惰性相当于或优于聚氟乙烯薄膜(PVF)等采样气袋);
3.2主机和真空箱分体式设计,搭配更为灵活;
3.3取样管和真空箱气路及真空箱内气路可更换,有效避免采样残留对下次采样的影响;
3.4优选高负载大流量采样泵,可自由调节采样流量大小,能极大地缩短采样时间;
3.5采用被动采样法,气流单向流通,样气直接进入气袋,无污染过程和泄露损失;
3.6内置可充电高能锂电池,支持长时间工作;
3.7内置电子标签,可与仪器出入库管理平台软件配合实现仪器智能化管理。
3.8 采样流量 (0~7)L/min
3.9 采样泵负载能力 ≥4L/min(阻力为15KPa时)
3.10 采样箱尺寸(长*宽*高)≤460*360*330mm
3.11 整机重量≤8KG
4.配置要求 :主机、真空箱、烟气预处理器、三脚支架、12L气袋、电源适配器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8月3日。
采购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
联系方式:0763-3280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