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招标候选人公示
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gzb-2021-055
******消
******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按照法定程序,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远程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涉及得分的荣誉或表彰 |
1 | ******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建造师 | 1.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质量管理先进企业;3.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业先进企业;4.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5.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6.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7.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8.上两年度在本项目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缴税(≧300 万以上)9. 2020年以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 | ******.18 | 合格 | 365日历天 | 刘瑞方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王永乐 | 王东钰 | 陈娅坤 | 赵娜 | 熊继伟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资料员:李东元造价工程师:宋巧云 |
2 | ******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建造师 | 1.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质量管理先进企业;3.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业先进企业;4.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5.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6.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7.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 ******.7 | 合格 | 365 日历天 | 王九英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毛志强 | 朱俊海 | 崔丽君 | 张洪庆 | 郭巧英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资料员:赵桂霞造价工程师:李伟 |
3 | ******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建造师 | 1.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安全管理先进企业;2.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质量管理先进企业;3.2020 年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建筑业先进企业;4.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5.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6.2020 年度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7.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 | ******.22 | 合格 | 365日历天 | 岳朝吉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彭冬梅 | 高东强 | 杨刘军 | 崔万里 | 张小三 |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
资料员:洪风霞造价工程师:李利 |
废标理由:无
公示期: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漓江路7号
联系 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
******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区新世纪公寓楼c楼5楼
联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建设局扫黑除恶
******办公室:
******鹤壁市
******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