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6日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S-C-H-22069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由于受呼和浩特市目前疫情形势影响,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延后。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0-08 09:00:00,更正为:2022-10-17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0-08 09:00:00,更正为:2022-10-17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06日
无
名称:******保健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联系方式:0471-******-8016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新******有限公司
电话:0471-******-8016
内蒙古新******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6日
******保健院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MGZCS-C-H-220694-1
项目名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一氧化碳气体流量控制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氧化氮气体流量控制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本项目所招设备为国产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时间: 2022年09月21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内蒙古新******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 称:******保健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内蒙古新******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联系方式:0471-******-8016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新******有限公司
电 话:0471-******-8016
内蒙古新******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1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