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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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经费项目 |
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执法监测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标准及省、市现行有效标准开展监测。同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监测并在规定的时间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满足的要求:1、为保证本次监测服务招标工作公平、公正,防止在比选过程中低价中标,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本次监测服务费最高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30%;
2、投标单位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合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涉及本类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认证内容包括水、气、声、土壤等;
3、质量标准和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对监测结果负责,并对最终监测数据质量负责;
4、监测分析方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分析方法执行,并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5、以附件中监测服务项目报价表中检测方法收费报价为依据,按单次监测点、次、项目、人员、交通、报告编制等折算单次监测收费。附件中未包含的检测方法收费以该检测项目其他方法中最低价为准。
6、监测时限:监测金额累积达到30万元即自行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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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 2023年0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2023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