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振动筛)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振动筛)
1.2 招标编号:ZPZB-23Z337
二、评标信息
2.1 评标日期:2023年8月1日
2.2 评标地点:************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1室
三、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7946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或根据业主要求协商。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或企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99800元
交货期:60天。
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96200元
交货期:60天。
技术性能指标:响应。
四、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时30分。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应包括证明材料)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对本次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业 主: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厚坡镇移民大道与伏牛路交叉口(香九厚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胡女士(业务四部) 联系电话:******
邮 箱:******
财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