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徽省分行本币验钞仪、全自动捆钞机、扎把机集中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有************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银行安徽省分行本币验钞仪、全自动捆钞机、扎把机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6-7039)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3日9时30******集团******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银行安徽省分行本币验钞仪、全自动捆钞机、扎把机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6-7039
3、主******银行将本币验钞仪、全自动捆钞机、扎把机三类出纳机具纳入一级分行集中采购指导目录,安徽省分行拟对本币验钞仪、全自动捆钞机、扎把机(投标人所投产品名称不限于以上对产品名称的表述,所投产品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即可)三类出纳机具进行集中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标包1:本币验钞仪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60.00元/台(不含增值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8.00元/台(不含增值税)
标包2:全自动捆钞机
第一中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7213元/台(不含增值税)
第二中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6885元/台(不含增值税)
标包3:扎把机
第一中标候选******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442.00元/台(不含增值税)
第二中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425.00元/台(不含增值税)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金采网(网址:******/)同步发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