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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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08Q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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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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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电池级纯碱项目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有限公司电池级纯碱项目气流粉碎机采购项目(第二次)于2023年12月21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1月11日在省中心1005-04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4年01月11日完成评******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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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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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宁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 |
****** |
****** |
质量(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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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70 |
90 |
85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苏甲寅 |
姚红梅 |
曾林峰 |
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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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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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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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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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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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2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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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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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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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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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
联系人:李劲 |
电话(传真):****** |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 |
联系人:李晶、王杨超、马星辉 |
电话(传真):027-****** |
3.行业主管部******改革局 |
地址:应城市蒲阳大道 54 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0712-******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应城市******管理局 |
地址:应城市粮贸街 2 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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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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