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残疾人联合会就2024年度拱墅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维修机动车辆机构积极响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拱墅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维修服务
二、项目内容概述
我区目前共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1200余辆,根据市残联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提供维修服务的相关文件要求,拱墅区残联现对2024年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为拱墅区户籍的持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应急抢险维修服务费和免费上门维修服务等。
三、项目资金
1.预算金额(元):100000.00
2.最高限价(元):100000.00
四、项目要求
本项目由区残联通过综合比选方式最终选定一家中标单位。项目基本要求为:
1.维修点必须具有工商登记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营业执照;
2. 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维修场地;维修点场所为投标人自有或与产权人签订有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场地必******消******城市管理规定;
3.维修场须具备必要的维修设施备;
4.维修上岗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维修经验,能够提供良好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处理维修点的日常维修服务纠纷的能力。
5.维修点负责人在服务质量上接受拱墅区残联的日常监管,并具备有做好服务台账的能力;
6.投标人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应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应。
四、服务期限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维修服务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要求文件一式叁份,以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形式在2024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拱墅区余杭塘路1号拱墅健康大厦11楼拱墅区******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温新平,电话******。
具体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维修点场所为投标人自有或与产权人签订有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复印件;
4.拱墅区残联候选残疾人轮椅机动车维修点条件填报表;
5.其他与其相关的资格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本公告由拱墅区残联负责解释。
附:拱墅区残联候选残疾人轮椅机动车维修点条件填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