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采购包2: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编号::************4465[2024]00047。2、本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1:******.00元,采购包2:800000.00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医用 X 线附属设备及部件。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街道正北上街9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1单元4楼40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