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2024-2026年投资者关系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440STC20655),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5.3.3 *投标价格明细表中“投标人应当填写投标货物或服务价格表,此价格明细表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
现变更为“投标人应当填写投标货物或服务价格表,此价格明细表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明细项2(2024-2026年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含税)一致。”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中“1.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13:30-14:0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4:00(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1.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04月13日09:30-10:0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3日10:00(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回执 |
请投标人在收到本澄清函后,在回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扫描回传。 |
******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有限公司2024-2026年投资者关系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440STC20655)的澄清函。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或经办人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