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关于拟批复开******有限公司回收及贮存废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拟对开******有限公司回收及贮存废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9日-2024年2月2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开******有限公司回收及贮存废电池项目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开杞路以南、诚信路以东
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开杞路以南、诚信路以东,租赁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经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850m2,主要回收开封市内汽车、货车、电动三轮车更换下来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湿电池)以及一般的干电池(电动自行车及移动信号源电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废铅酸湿电池贮存间、废铅酸干电池贮存间、废锂电池贮存间、破损铅酸蓄电池贮存区、装卸区等,建成后年回收及贮存废电池3万吨 ,其中干电池10000吨、湿电池10000吨、废锂电池10000吨。
废水:项目产生的碱液喷淋塔系统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开封市祥符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排入开封市祥符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入惠济河。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损电池贮存区挥发的硫酸雾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要求破损废铅蓄电池储存间密闭,设置负压抽风装置,硫酸雾废气经收集由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噪声: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分类收集、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固废暂存间要求具有“四防”措施,一般固废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标准要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棉纱及劳保用品、碱液喷淋塔废渣、废电解液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专用警告牌,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科 室: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祥符分局开发股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开封市祥符区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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