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湖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株洲市雨水情监测设备及调测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CT******018,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范围为茶陵县139座小(2)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和14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的主设备采购及设备配套调测,成交提供应商至少提供1年免费的原厂质保,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监测设施、雨水情视频一体站设施、独立视频监控站设施等。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总部《关于印发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铁塔》〔2022〕15号)中“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我公司******水利局签订了《株洲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合同》。合同中对所需设备产品明确了生产厂商及设备型号,设备产品生产厂商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均指定******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唯一供货商,并提供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函。设备类采购符合总部相关文件规定。
依据总部《关于修订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 号)规定中第1款情形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本项目须保证雨水情监测设备配套调测服务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调测服务采购符合总部相关文件规定。
因此建议本次单一来源邀请供应商为******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湖南铁塔)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玉琳
电 ?话:******
电子邮箱:******@189.cn
地址:浙江省******街道春波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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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附件:
铁塔智联湖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株洲市雨水情监测设备及调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