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1、计划备案号:************1319[2024]03492;2、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四川省财政厅,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联系方式:028-******。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春风大厦1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陈良语;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项目咨询电话:0817-******;公司监察部(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