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1)一类医疗器械:无需;?(2)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提供以下材料:1.一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的备案凭证;2.二类医疗器械: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3、三类医疗器械: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健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兴区兰桂大道378号电商中心B座3楼
联系方式:0832-******(评审)******(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32-******(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