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抚顺市东洲区2023年第二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31
标段(包)名称
抚顺市东洲区2023年第二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3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4-24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4-2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抚顺市******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彭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抚顺市东洲******服务中心
地址
抚顺市东洲区虎东一街59号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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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抚顺******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人
杜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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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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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源URL